Home

马高立 Mike. Margolis
(创办合伙人兼洛杉矶事务所首席律师)






• 1979年取得美国康乃尔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; 曾任康乃尔大学«法律回顾评论» “Law Review”刊物的著名编辑。

• 1979年取得加州律师执照并于1983年取得美国最高法院律师执照。

• 擅长处理团体利益诉讼以及其它复杂案件,包括:国际合资企业内部诈欺;国际贸易纠纷;性骚扰;员工歧视和其它劳资纠纷;不公平竞争以及知识产权盗用;房地产纠纷;商业和担保交易;银行业务;以及一般商业事务等案件。

• 为企业及业主提供广泛的国际与国内法律咨询。

• 现任康乃尔法协会“Cornell Law Association”执行委员, 南加亚裔社团 “The Asia Socie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” 的领导委员,洛杉矶交响乐团 “Los Angeles Philharmonic”常务理事,洛杉矶阿诺全星课后董事会执行委员“Board of Directors of After-Scholl All-Stars Los Angeles”(阿诺全星课后董事会是由加州现任州长阿诺史瓦辛格于2002年个人创办的一个课后辅导计划)。

• 合著出版两本书籍:«仲裁» “Arbitration” (1981)和«加州仁义终止条例» “At-Will Termination in California” (1984)。

• 1979年至1984年,就职于目前美国规模最大的解决劳资纠纷的律师事务所,Littler Mendelson PC;1984年至1989年,创办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;1990年,创办了现在的Margolis & Tisman, LLP。

• 2005年至今,担任美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
• 2006, 2008年在北京与2007年在深圳,于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(中国赛区总决赛)担任评审。

• 积极学习中文,经常往返于美国、中国、香港和台湾之间。

• 于2006-2010年连年被评为南加州超级律师

Mission
洛杉矶 纽约 旧金山



© 2005 - 2009 Margolis & Tisman LLP | All Rights Reserved | Legal Notice
Attorney Advertis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