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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高立
Mike. Margolis
(創辦合夥人, 法學博士)

• 1979年取得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;曾任康乃爾大學«法律回顧評論» “Law Review”刊物的著名編輯。
• 1979年取得加州律師執照並於1983年取得美國最高法院律師執照。
• 擅長處理團體利益訴訟及其它複雜案件,包括:國際合資企業內部欺詐;國際貿易糾紛;性騷擾;就業歧視和其它勞資糾紛;不公平競爭以及知識產權盜用;房地產糾紛;商業和擔保交易;銀行業務;以及其它一般商業事務等案件。
• 為企業及業主提供廣泛的國際與國內法律諮詢。
• 現任康乃爾法協會“Cornell Law Association”執行委員,南加亞裔社團“The Asia Socie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”的領導委員, 洛杉磯交響樂團“Los Angeles Philharmonic”常務理事,洛杉磯阿諾全星課後董事會執行委員“Board of Directors of After-Scholl All-Stars Los Angeles”(阿諾全星課後董事會是由加州現任州長阿諾史瓦辛格於2002年個人創辦的一個課後輔導計劃)。
• 合著出版兩本書籍:«仲裁» “Arbitration” (1981)和«加州仁義終止條例» “At-Will Termination in California” (1984)。
• 1979年至1984年,就職於目前美國規模最大的解決勞資糾紛的律師事務所,Littler Mendelson PC;1984年至1989年,創辦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;1990年,創辦了現在的Margolis & Tisman , LLP。
• 2005年至今,擔任美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。
• 2006年於北京,2007年於深圳,以及2008年與北京,分別擔任Jessup模擬法庭競賽(中國賽區總決賽)的評審
• 積極學習中文,經常往返於美國、中國、香港和台灣之間。
• 於2006-2010年連年被評為南加州超級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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